经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,以下单位的营业执照已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销或吊销。根据人行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》第四十九条、第五十一条和《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》第三十九条等相关规定,我行已对账户做“只收不付”处理,请在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开户银行办理销户手续,逾期视同自愿销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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